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和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》的规定。责令改正违规提供遗体焚化服务的行为,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(15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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